“实物档案”不是档案家族的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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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许多档案馆(室),都保存有一些实物,它们与馆(室)藏现有档案不同,一般是单独作为一类保管,于是有人便把它称之为实物档案,认为它是档案家族中的新成员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一、“实物档案”的讨论档案的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是这样表述的:“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作者 王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档案》 2008年3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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