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生”更需独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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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务院刚刚公布并进行审议的机构改革方案中,经历“郑筱萸事件”震荡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将并入卫生部。同时,明确卫生部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据记者进一步了解,药监局将与卫生部下属的卫生监督局合并。此前,卫生监督局的主要职能是医政监督。合并后,该局将集医政、药政监管于一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8年6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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