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该如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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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未来的12年,作为肩负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等18项涉及社会事务和社会稳定工作,具有“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性质的民政工作,该如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个人认为,民政部门应该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指标,抓住机遇,明确目标,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民政》 2008年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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