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无为”与实现自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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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无为”的内涵“无为”是顺应“道”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自然无为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提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因此,“无为”即不着人为,自然化生的意思。天地万物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人类不能无视这些规律而故作妄为;万物各有其自身的本性,人类亦不能违逆它们各自的特殊本性,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这种本性,顺应自然才能让万物自由自在地生长,发挥各自的优势、长处和特点,达到“无不为”的效果。
作者 钱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东方》 2007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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