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重要的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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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何设置,《政府采购法》虽然确定了原则性条款,但没有作出统一、具体的规定。是否应该建立统一模式,几年来,各界的反映和意见不尽一致,各省市的做法也不尽相同。青岛市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全部实行由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运行机制,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于全发主任结合近几年的具体实践,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7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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