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利州绍兴监及其铸钱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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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宋时期的利州绍兴监,是当时川蜀一带铸造铁钱的主要钱监之一。该监设置时间较早,北宋景德二年就已置监,当时称“利州监”,曾铸有景德铁钱。其后曾有停复,到南宋初期,“建炎经兵,鼓铸皆废”。高宗绍兴十五年七月,复置利州绍兴监,鼓铸绍兴铁钱。《宋史·食货志》记载:绍兴“十五年,置利州绍兴监,岁铸钱十万缗,以救钱引。……二十三年,诏利州并铸折二钱,后又铸折三钱。淳熙十五年,四川饷臣言:‘诸州行使两界钱引,全藉铁钱称提,只有利州绍兴监岁铸折三钱三万四千五百贯有奇,邛州惠民监岁铸折三钱一万二千五百贯……嘉定元年,即利州铸当五大钱。三年,制司欲尽收旧引,又于绍兴、惠民二监岁铸三十万贯,其料并同当三钱’。”这段史料,说明南宋高宗绍兴年间利州绍兴监就开始铸造绍兴铁钱。出土的真书直读背穿上“利”字绍兴通宝小平(图1)和折二(图2)铁钱,即是绍兴监高宗绍兴年间所铸,背“利”,即指利州绍兴监,属纪地铁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安徽钱币》 2007年2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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