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下发继续征收养路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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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0月27日,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这标志着2007年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同时,北京市明年的养路费征收也将于12月1.日启动。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36条进行修改,取消了征收养路费的相关内容,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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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6年5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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