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规范“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行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审计法》第40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但是,以什么方式、以谁的名义、如何送达被审计单位,以及征求什么意见等问题:
作者 何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审计》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