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赞侯为变更修理新世界商场楼房工程方法以减负担致工务局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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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窃查商租妥前新世界商场楼房组设世界商场已呈奉钧局发给建字第三零八零号建筑执照准予修建。等因。应即遵办施工。查商原报修理费一万五千元经钧局审查指定二万元修理,亦遵照办。惟钧局所示全楼各项工程改换之处不下七万余元,所有全楼各处旧料不堪应用者当然更换之,但能使用者亦令一律更换新料,至于南楼一层、二层原有沉重梁高十四寸、厚十二寸,奉钧局令改高十四寸,厚十四寸见方,二十根完全更换。查其旧料并未糟朽,倘如全换,其墙壁必受重大损伤,且能增墙壁不坚之虞,并令每沉重梁底加六寸生铁柱子一根,既然加柱何必换梁?所换之沉重梁并非与原有沉重梁增加若何坚固,况顶立铁柱何必六寸,空在屋内多占地基图增重量之负担而已矣。商拟各处沉重梁凡有糟朽者,一律换新,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6年4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