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之初探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近年来,我国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主要集中在不作为侵权的案件上。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底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但它只是个粗略的规定,对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违反该义务的判断标准都未作详细的规定,对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也欠妥。笔者在参考国外先进做法和结合我国具体实践的基础上,试对此提出若干见解,望有所裨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