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体腔注射康柏西普联合激光治疗视网膜静脉阻塞黄斑水肿的长期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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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观察玻璃体腔内注射康柏西普联合激光治疗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继发黄斑水肿(ME)的长期疗效。方法:前瞻性系列病例研究。纳入2016年1月31日至2017年1月30日期间在解放军第971医院眼科确诊为RVO继发ME患者81例(81眼),所有患者随访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本次治疗终点设定为黄斑中心凹视网膜厚度(CMT)稳定后半年未见ME复发。对符合标准的81眼行玻璃体腔内注射康柏西普联合激光治疗。其中48例(48眼)完成治疗终点。随访时间最长达到30个月。治疗前后比较采用配对样本的t检验,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结果:纳入研究的81眼中,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CRVO)15眼,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BRVO) 66眼,且患者多合并基础性疾病。48眼完成治疗终点,于治疗后1周及1、2、3、6、9、12、15、18、21、24、30个月分别进行检查。治疗前最佳矫正视力logMAR为0.3±0.2,玻璃体腔注射康柏西普联合适时激光治疗后显著高于治疗前;治疗后CMT与治疗前CMT[(607±158)μm]比较差异均有显著统计学意义(均P<0.05)。48眼随诊时间(15.4±5.3)个月,注药次数(4.4±1.3)次。48眼开始激光治疗距离第1次玻璃体注药时间为(4.3±3.5)个月。激光光凝开始时间≤3个月组完成治疗的时间为(12.8±1.3)个月,玻璃体腔注药次数为(4.3±0.8)次;激光光凝开始时间>3个月组完成治疗时间为(18.0±6.6)个月,玻璃体腔注药次数为(5.4±1.5)次。2组间完成治疗时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4,P=0.04);2组玻璃体腔注药次数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3,P=0.04)。结论:玻璃体注射康柏西普联合适时激光在治疗RVO引起ME方面效果显著,对于需要激光治疗的患者应尽早进行激光治疗,以明显缩短治疗时间和注药次数,保存患者视功能。
出版日期 2020年08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