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思维在艺术设计实践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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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的客观的反映,自然通过人脑赋予了人类以思维,在一代代的衍生过程中人类又不断的利用思维对自然进行再改造。人类对思维的认识也在循序往进中逐渐清晰并为我用。我们在艺术设计中把思维大致分为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灵感思维和创新思维。我们知道抽象思维(逻辑思维)是以事物的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维形式,形象思维是以事物的具体形象和表象为主要内容的思维形式,而灵感思维是以直觉顿悟的基本思维形式运作的思维。但是任何思维只有上升到创新思维上,艺术设计的艺术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的到充分的融合,才能成就完美完善的作品。在艺术设计实践中,设计思维的作用用简单的话来阐述就是设计师如何把思维转化到动手设计的实践中来,也就是通过思维改变自然物的属性,成为人们有用的物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美术界》 2006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