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条应准确理解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洪超明认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第1款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第2款规定:“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法学》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