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建立法律思维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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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大多缺乏法律思维,但在行政执法一线,更强调的是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包括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合法性优于客观性、程序优于实体、规则优于结果、理由优先于结论六个方面。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该从这六个方面建立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
出处 《健康文摘》 2012年2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