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资领款证明单维护了工人的根本利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原万县市丝织厂王正才,因1999年企业破产时,未到退休年龄。没办退休手续,2005年12月到龄(55岁)去社保局办理退休时,因缺少工龄证明和特殊工种等要件档案资料而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心里感到十分着急,往返社保局多次无法证明自己是特殊工种工龄。他本人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于2006年1月9日到万州区档案馆查找档案馆十年前的工资领款单。证明自己是特殊工种十年以上(锅炉工),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查找档案馆的破产企业档案。提调原丝织厂会计凭证,帐薄80余(卷册),复印档案资料30多页,终于找齐了全部所需档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重庆档案》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