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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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通常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企业控制另一个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时,即取得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时,应当采用购买法。如果在企业合并中参加合并的企业股东共同控制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和经营权,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购买方,此时可以采用权益结合法。也就是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财会》 2004年3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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