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通知 规范省级审核股权分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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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级或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须在国有控股股东委托上市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证券交易所前,组织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审核。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管理文摘》 2005年22期
出版日期 200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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