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期待更多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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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营性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出让都是法律法规所允许的.但笔者在实践工作中,经过几年的观察分析发现,拍卖出让比其他两种方式更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土地》 2005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5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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