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测绘对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未填写
机构地区 1不动产测绘概述1.1不动产测绘的含义在不动产测绘过程当中要运用先进的测绘技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需要对目标对象的位置、方位以及面积等进行明确,并且经过相应的数字或者是图表方式对不动产属性进行阐释。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其测绘作业可以为产权管理以及城镇规划等提供资料支撑。1.2不动产测绘特点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以后,实际测绘作业的时候,要将有关政策方针落实在实处,并且经过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保证不动产测绘作业的全面落实,提高其测绘质量与成效,保证测绘结果的真实性以及公平性,与此同时,在实际测绘的时候应将有关技术要求落实在实处,是当前不动产测绘作业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之后,其测绘作业主要把法律当作是基础条件,在实现不动产测绘作业以后,应对有关数据信息以及测量结果展开记录,并且经过有关部门的实际审核作业,更好地保存审核作业以后的结果以及产权形象有关的资料信息。2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测绘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2.1缺乏健全的测绘管理机构体制从现阶段不动产测绘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分析来看,为了最大程度上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便捷性,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但是受到不动产本身涉及内容较广等因素的影响,比如房产、地籍、竣工和林地等诸多方面,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因此直接导致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测绘工作管理也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测绘工作的开展以及如何开展等问题尚未明确。此外,缺乏健全的测绘管理机构体制,将会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测绘的有序开展产生较大的影响。2.2测绘标准体制的规范性不足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测绘工作开展过程中,测绘标准体制的规范性不足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于其他不动产测绘没有明确的规范性标准等方面。通常情况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于房产测绘,其标准体制涉及《房产测量规范》、《测绘法》以及《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内容;在土地管理中主要依据《地籍测绘规范》中相关内容,但是对于其他类型的不动产测绘却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使得具体的测绘工作规范性不足。不动产管理条例早已经颁布,据我所了解的是房产测绘中各个地方的《房产测绘管理条例》有所不同,比如陕西省和浙江省就有区别,特别是对于公摊面积计算这块标准不同,但是《地籍测绘规范》与房产测绘规范不冲突。2.3各地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未明确测绘管理职能现阶段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
出处 《中国建筑知识仓库》 2019年02期
关键词
出版日期 201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