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教育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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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1世纪德国法学教育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培养过程的现代化和授课形式的多样化;通过优化录取和优化培养,提高学生质量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学者建议:授予法学士学位(前提:修满6个学期的课程),以此取代到目前为止所实行的定向和中期考试;可提前用笔试和口试的形式进行第一次国家考试中的主科考试(如刑法或公法);从第5学期开始,深化通选课的学习;将第一次国家考试的校内考核比例确定为40%(5%为基础课,35%为重点课);将部分教学管理的决策权下放到院系;引入硕士学位课,以补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5年5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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