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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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增值税在增值税类型的选择、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及税额确定等方面都不够完善,许多规定与增值税理论不太相符,在实践中也反映出一些缺陷和普遍性的问题。要完善我国的增值税制度,首先应科学界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并进一步扩大其征收范围;其次应将增值税类型从“生产型”增值税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使增值税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0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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