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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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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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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传真
法界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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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仅六类事项可设定行政许可;拒绝“信”骚扰有望立法;从10月1日起买卖毒鼠强最高判死刑;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天津二中院新举措前科劣迹不再写入判决书;
DOI
rdx991gldl/350849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3年11期
关键词
法界传真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出版日期
2003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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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法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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