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释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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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法官释明权,最早源自于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后来大陆法系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诉讼法均援引了这一制度。对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来说,释明权制度属于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其克服了英美法系国家一直采用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所带来的效率低下等缺陷,实现了多元的诉讼功能,对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价值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我国法律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对释明权制度的理论研究相对比较落后,法律法规都很少,实践操作中往往“无法可依”。因此,有必要对释明权的基本理论、法院在实际运用中的相关问题以及未来在立法和实践中的改革构想作一探讨。
出处 《知识-力量》 2018年4中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6月2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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