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性是指伴随着人类的现代化过程出现的社会分化,其主题是不断增长的效率和重新组合(更有效率的劳动分工)。社会学家帕森斯提出了现代化社会的普遍模式,即科层制组织、货币与市场、普遍主义取向的法律系统以及民主团体。在他看来,社会变迁的一个关键性的突破就在于以个体化的雇佣契约和职业专门化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种工业生产系统,这将会带来种种协调、控制与认同方面的张力,催发其它现代制度的产生。以法律制度而言,他强调,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就是从以特殊主义原则的身份关系向着以普遍主义原则的契约关系的变化(Parsons,1964)。
出版日期
200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