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采信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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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应一律予以排除,《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规定了四种鉴定人回避的情形,北京市司法精神病鉴定专家组出具的鉴定结论在程序上是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最终结论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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