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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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归责原则的研究应与具体的行为类型、责任形式联系起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主要责任形式是金钱赔偿。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对于我国《海商法》所说的因为船舶碰撞而产生的油污,也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8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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