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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说:“你有权保持沉默”
北京警方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说:“你有权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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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填写
DOI
lj1qrpw2dv/2220444
作者
宋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审判》
2003年10期
关键词
北京
犯罪嫌疑人
沉默权
辩护律师
强制措施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
出版日期
2003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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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当代审判
2003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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