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到“四个结合”提高版权执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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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版权局作为我国管理著作权的行政部门,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维护知识产权和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版权部门根据《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行使版权管理执法职能,是为了实施公共服务,实现公共需要。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效率原则,实现经济、效能与质量三者的统一,在加强行政执法的同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益。我们的初步体会是,要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作者 王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版权》 2004年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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