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两则个案的系统分析,展示了特殊侵权行为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作者认为法官及当事人自己对于特殊侵权行为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与一般民事责任的不同也不够重视,尤其是在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的范围上更是如此.这必然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判,而且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作者建议应当在立法中明确高度危险作业的范围,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以实现法律的基本目的,保护受害人利益,公平分配责任.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