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刑法第336条的医生执业资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医生执业资格"是刑法中特有的概念,是指掌握医药知识的人以治病为业所应具备的条件.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条件是行医人员必须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执业证件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内行医,否则均应视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3年2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