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一条教师流动的“生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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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根据南京市教育部门最新的决定,从今年9月起,各区将开展教师和校长的区域流动工作,在同一学校任教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的教师,以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必须在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间进行交流。无独有偶,浙江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西部》 2013年Z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3月2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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