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管理——现代物业管理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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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群租”是近年来出现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一种社会现象。虽然目前对于“群租”的概念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为了讨论的方便,笔者在此暂且将其定义为:多人为了满足居住的需求共同租房的一种行为。判定是否为“群租”,在笔者看来还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多人居住导致人均居住面积小于该地区的平均水平;二、租户之间除了根据各自的租房合同共同承担租金以外,不再具有其他社会关系。由此,一家人共挤一间小屋、学校的集体宿舍等情形就不应该算作“群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07年5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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