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价改革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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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是我国新一轮电价改革的起点.·我国电价分布"东高西低"有其合理性.但分类电价中商业电价定价最高,属于价格歧视.·评价我国电价水平高低,一定要看投资回报率,并重视成本监管与成本完善.·电价决策权的配置,横向过于分散,纵向过于集中.·参与电价决策的相关主体中,居民消费者力量太弱,但在电价上并不吃亏;而作为"非居民消费者"的发电公司力量也太弱.·即使不搞电力市场化,我国的电价体制和电力监管体制也需要改革.·电价改革方向--非自然垄断环节的市场化与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现代化.·当前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电网公司投资回收过低如何解决?二是大用户"直购"后,搁浅成本与普遍服务责任如何负担?三是"公平负担系统成本"与"抑制高耗电产业迅猛发展"如何协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气:英文版》 2004年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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