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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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信的普遍服务是全世界都在追求的一个社会目标,即以能承受的价格向全体公民提供无差别(服务质量和资费标推一视同仁)的电信服务,这也是所有电信运营者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在经济学中,电信普遍服务业务属于公共性产品,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由于普遍服务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全体公民能够公乎、合理地获得基本的电信服务,而不是运营商盈利。所以很显然,普通服务的提供与维持不适于用市场的方法来解决,而应该被纳入政府的公共政策。综观当今世界各国开展电信普遍服务的实践,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电信普遍服务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某个企业的责任。各国政府所面临的问题不是是否提供普通服务,而是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确定适应本国国情的电信普遍服务水平和实施机制。
作者 陈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信决策研究动态》 2003年4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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