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从市场经济规律推动“长三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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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长江三角洲城市的后发优势日益明显.在上海的带动和辐射下,"长三角"已成为今日中国经济最发达、发展最迅速的区域,并已排名世界城市群第六."长三角"的政府和企业也参与和组织了四个区域性的合作组织: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长江开发沪港促进会;同时还建立了"长三角"三省市高层沟通机制,并对"长三角"的发展前景达成共识.但是,区域经济长期以来仍呈悬而未决的态势,竞争多于合作,产业结构趋同,市场壁垒不少.诸如外资引进时优惠政策搞N+1,同类产品出口时价格搞N-1,最终大大增加了外商商业利益,而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区域发展也出现了不平衡.如何探索长江三角洲地区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已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发展战略课题,即以城市群这个更大的能级,来带动全国的经济发展.由于"长三角"不同于"珠三角"处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在现行的体制下,地方利益又不可能被完全排除,因此联动发展的新路子是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港口经济》 2003年3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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