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警务快速反应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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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快速反应机制是公安机关警务运作中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容由各个子系统组成。建立农村警务快速反应机制,应以110报警服务台为窗口,指挥中心为龙头,农村地区公安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为第一处警力量,各警种协同作战相配套、警务室(或警民联系点)和群众治安力量为辅助的快速反应运行模式,以处置各种案(事)件和重大救助为主要内容,提高对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的动态控制能力为目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3年1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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