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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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贯彻中央提出的对文物保护单位作到“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人,有档案)的指示,我会于四月间派出工作组,到波阳、贵溪、弋阳、铅山、上饶等地,进行了文物保护单位的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的结果,我们认为大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得到了当地党政的重视和保护,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如铅山县文化主管部门为鹅湖书院树立了保护标志。上饶市对已残缺的宋代朱熹所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南方文物》 1962年3期
出版日期 1962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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