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调低失业保险费率 为企业和职工“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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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将调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这一政策是自治区政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民生举措,将惠及全区72.86万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5年5X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0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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