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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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学生目标是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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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