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烟花引发火灾 受灾户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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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5日,仙居县城关商业街31号叶某高高兴兴地从烟花厂领到因劣质烟花引起火灾而获得的补偿金1.38万元。元宵之夜,叶某对面的邻居陈某在两栋楼之间的空地上燃放烟花,庆贺新世纪的第一个元宵佳节,并邀邻居一起观赏。25响的“大吉大利”烟花点燃后,没有按常规在高空逐次炸响,而是在低处四射乱炸,吓得围观的人避让不及,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围观的人们纷纷指责烟花质量太差。数十分钟过后,正当人们准备各自回家时,叶某忽然发现自己家的窗户内冒出浓浓的黑烟,连喊“不好,我家着火了……”她赶快跑上楼去。点烟花的陈某也紧跟其后,打开房门,只见靠阳台房间的床上棉被已有尺余高的火苗,陈某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消防》 2001年4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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