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村各项农民负担的费”改为征收“乡镇维护建设税”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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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农村统筹资金项目繁多,农民除完成国家农业税等应征税外,还要上交乡村统筹的教育集资、农村保险、民兵训练、军属工资、村干部工资、民师工资、水利费、积累金、集体义务工……等费用,每年乡村干部都要把它当成中』l‘)工作来抓。但在实际筹集工作中,困难越来越大,有的地方出现抵触情绪,干群关系紧张,矛盾对立,潜伏危机,甚至出现不良后果。笔者认为这与筹集的方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当有关。首先.在筹集的方法上,有些乡镇为了弥补乡镇经费不足,随意增加统筹收费标准。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并要求控制在太平收入的5%以内,但少数地方变着法子多算农民的人平收入,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使农民感到难以承受。一些有支
作者 王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西财税与会计》 1995年11期
出版日期 1995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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