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要做到“四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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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精神文明建设与税收征管相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后,实行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确立了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对此,我们及时转变思想,把落脚点放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上,将精神文明化作具体的行动。一是实行挂牌服务,同时设举报箱、投诉电话。凡纳税人对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税行为有异议的,可向区局反映,将税务人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务纵横》 1997年7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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