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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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令人瞩目的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第一次写入厂党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法制建设认识上的又一个飞跃,也表明了我国治国方式的重大改变。一、一字之差,质的飞跃:从“法制国家”到“法治国家”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一直是指导和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提示。这些提法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如今已成为社会大众的日常话语,因此它们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不仅过去和现在意义重大,今后的价值也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闽江职业大学学报》 1999年2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