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强化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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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兴安盟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机关工作特点,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机关管理机制之中,实行“一岗双责”制,有效地促进了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业务两个建设,不断提高了全盟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办案水平。一、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机关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一体化一岗双责制是在检察长和科室等部门领导中实行,在本岗位上同时承担起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两项责任,把管事、管业务与管人、管思想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政治工作制度。他们认为:“检察机关不仅仅是法律的监督者,同时又是法律的执行者,这就要求每个检察干警必须业务精、作风硬,既懂法又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对机关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化管理。他们将检察机关工作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内蒙古宣传》 1993年20期
出版日期 1993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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