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的地方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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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达成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意味着中国在加入WTO的13年艰难历史进程中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随后,我国又与一批国家相继签订了双边协议。这些双边协议的签定,势必进一步推动我国对外开放,促使我国经济与国际大市场接轨。所以,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做好通过一系列法律原则参与公平竞争的准备。加入WTO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我国外贸方面的法律,要与国际法,特别是国际经济法、一些具体的国际公约、国际协定、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等相适应。过去,传统的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主要调整的是政治性关系。而当今世界,由于国际大市场正在形成,世界经济趋向一体化,国际经济贸易参加者多元化,国际经济贸易交往频繁,关系十分复杂。在这种形势下,国际经济法就应运而生了。但当前的国际经济法,是很不完备的,国家与国家之间有些经济贸易问题,还在进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吉林人大》 2000年2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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