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互动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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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知识认知为中心的教育与考试模式决定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关系。实现从以“法律知识传授和考查为中心”向以“法律思维培养为中心”的转变,强调对法律工作而言法律思维的重要性,推进法律工作者最基本之素养——法律思维养成,才能正确把握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内在联系、真正实现二者互动和达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同中有异的目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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