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干预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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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以损伤当时的伤情为主要依据,结合损伤后果或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而损伤后果或结局既与损伤当时伤情的严重程度密切相关,也与临床医疗措施的干预不可分割。由此可见,损伤程度的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意见很可能受到医疗干预因素的影响,在鉴定实践中必须加以考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检察》 2015年3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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