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会“以眼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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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眼睛是人的五官中最灵敏的器官,是心灵之窗、情感之镜。教师以眼传神,要传什么“神”?第一,要传“兼顾”之神。课堂教学中,教师的目光要分配合理,不要长时间直视某一学生,也不要忽视、冷落某些学生,前后均应兼顾,以便随时通过目光调控课堂气氛和学生情绪。
作者 任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教育文摘》 2014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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