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企业化经营是增强保险企业活力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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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而现行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恰恰集中表现为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所以,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俸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保险研究》 1986年5期
出版日期 198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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