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人身安全保护令预防和制止农村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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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丽丽,陈心仪在《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甘肃农村性别与家庭暴力实证研究》一文中指出,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的根本目的是防控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理想的社会秩序和正常的家庭秩序。我国现有法律难以达到此目标。因此,笔者建议,在未来立法中引入集事前防预和事后防范于一体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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